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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产做抵押的贷款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0/3/25 16:22:16
1、申请贷款:贷款人明确提出借款用途,额度及期限時间;
2、贷款申请材料提前准备:贷款人及质押人将申请贷款借款需要文档、有效证件按规定提前准备齐备;
3、看楼评定(或勘估):由有关组织对抵押房开展现场勘察、评(勘)估;
4、审批借款:将全部贷款申请材料连在分析报告或勘估意向书申报金融机构审核;
5、贷款合同公证:贷款人及质押人填好(借款协议)及全部有关文档、签名、盖指印后,由公证员对它进行公正;
6、预告登记办理手续:金融机构凭不动产权证书和借款协议公证委托书到产权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手;
7、银行开户、下款:贷款人设立还贷帐户、银行放贷至该帐户(注:正常情况下只能商住楼、公有住房、安居房可作为质押物)。贷款人应出示:自己直系亲属身份证件、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消费主要用途的相对合同书、未婚证明。质押人应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人及直系亲属身份证件、户口本、未婚证明。